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包括内地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热爱学生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六)第一学历须为内地院校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
(七)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八)在校期间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截至报名前任职需满一年):
1.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委(或未设立团委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院系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2.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院系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3.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须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加盖校级部门公章)。
4.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九)入户广州者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公告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gd.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jobs.scnu.edu.cn)和报名网站(www.qgsydw.com)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
2.报名要求:请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就业推荐表。
内地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报名时提交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佐证。如因疫情影响2020年夏季毕业时间,视国家或毕业生所在地区的调整政策对其毕业限制时间作相应调整。
在港澳地区学习的人员,应于2018年6月30日至报名之日期间取得在港澳地区获得的最高学位(历)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18年6月30日至报名之日期间取得在国外获得的最高学位(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6)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要求报名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1.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同步发送至邮箱:sijiaoke@scnu.edu.cn。
2.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五、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计划在我校广州石牌校区、北京市、上海市同时设立考点,同套试题,同步考试,具体实施视报名情况而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能进入第二阶段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名单。如有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则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复核通过者,进入职业倾向测试。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测试通知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
1.职业倾向测试
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计算笔试、面试合计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对笔试、面试合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名单;若出现同分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名单,与面试成绩一同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情景分析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技能、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每个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根据需要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并发送报到通知。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或以上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有关说明
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处于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按国家和所在省的有关规定认定。
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020-85211032(学生工作部(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邮箱:sijiaoke@scnu.edu.cn
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南海校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