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始建于1958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
6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行业,着力培养服务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共有六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另有天津路校区、北京路校区、南昌路校区和煤炭技师学院(米东校区、哈密三道岭校区)。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建有19个实验中心,下设145个校内实验室,有135个校外实习基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教育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学校还建有新疆非常规能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地热研发中心以及能源精细化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已建设了一批在疆内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主要招生专业22个,分布在工、经、管、文、艺术等5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将迎来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学校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工业文化相结合的校园文化,努力把新疆工程学院建设成为森林式校园,为师生提供更加舒适宜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国之所需、业之所趋,“工科革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新工科”的时代已经到来。展望未来,新疆工程学院将以“办好一流应用型大学”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总目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建设新疆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为信息技术专项岗位,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招聘。对在信息技术领域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策”方式,相关待遇可以面谈。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八)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需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后,正确扫描公告附件5(《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专项人才招聘报名二维码》)中的对应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成功后,方为完成本次“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专项人才(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报名。
1.报考者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专项人才(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告》、《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专项人才(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也可咨询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邢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161。
(三)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工程学院师资培训楼420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邢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161。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新疆工程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xjie.edu.cn/)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李培
监督电话:0991-7977126、7977123
(四)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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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工程学院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工程学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