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江西省宜春市,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
学校环境优雅,设施齐全,设立南北2个校区,明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新校区。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财会金融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基础部、军事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教学单位。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生1.6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830余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知名职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选派优秀教师赴境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学校详情请访问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5.宜春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宜春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和人数(所有岗位均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见附件)
四、招聘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其它后续公告均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ycvc.jx.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7日下午17:30分。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陆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http://www.ycvc.jx.cn/zhaopi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3),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报名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其他材料(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仅需报考以下岗位的考生提供:050402音乐学(钢琴方向)、0504艺术学(舞台灯光与音响方向)、050402音乐学(声乐方向)、050408舞蹈学(舞蹈编导方向)、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方向))。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1.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上旬。(详情请关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2.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
3.考试形式
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心理咨询人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艺术学、音乐学和舞蹈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说课(案例分析)、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岗位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会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未通过原因,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6.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说课(案例分析)和技能测试资格。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7.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考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宜春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要求有人事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面试、说课(案例分析)
面试和说课(案例分析)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技能测试教师岗位的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能力和水平等。面试和说课(案例分析)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9.技能测试
报考艺术学、音乐学和舞蹈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在笔试、面试和说课结束后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
博士研究生:1.提供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或提供购房补贴(含安家费)60—80万;2.科研启动经费15—25万元,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3.给予博士学位津贴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4.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和绩效待遇。5.当年调入即上编;6.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硕士研究生:1.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2.考试合格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给予上编。
联系方式:0795-3203209,易老师、方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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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