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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

时间:2021-04-02 15:26:42 点击:

为及时补充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工作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学院、仲裁院决定组织开展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的教师岗位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综合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技能人才岗位采取“面试+技能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学院、仲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其中,仲裁院综合管理岗位招聘1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5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

  2.其他学历: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程师、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7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网站地址:(http://xinxxy.zsjcyxm.com/,下同)。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线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10:00至4月9日19: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31日10:00至4月10日19: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取得笔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4月11日上午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2日10:00-19: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缴费时间

  网上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10:00至4月14日1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4月14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不收取该项费用。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笔试时间

  模拟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0:00

  正式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10:00-12:30

  6.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各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7.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自备电脑登录笔试系统,笔试前会以短信和邮箱的形式发送给考生电子准考证链接。

  8.软硬件设备及要求

  (1)笔试电脑要求

  考生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的电脑(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电脑配置要求如下:

  操作系统:微软系统Windows7、8、10、苹果系统14以上;

  内存:4G(含)以上(可用内存至少2G以上);

  网络:需要连接互联网(确保网络正常稳定,带宽4M以上,无线网络不稳定时使用手机热点);

  硬盘:电脑总存储容量至少20G(含)以上可用空间;

  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

  麦克风:具有收音功能的麦克风。

  (2)笔试监控设备要求

  手机一部,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像功能、能满足连续摄像两个半小时的电量。考试开始前,用移动设备摄像头环顾考试环境,并最终将移动设备固定在能够拍摄到考生桌面、考生电脑桌面、周围环境及考生行为的位置,全程进行视频监考。

  未按照要求准备设备的考生,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笔试,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9.笔试环境

  考生所在的笔试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考生端坐在距离摄像头50cm(误差不超过±5cm),着白色或浅色无领上衣,笔试时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头发不要遮挡眉毛,鬓角头发需掖至耳后,不允许化浓妆。笔试背景需保持整洁,考生需要保证双手及肩部以上全部呈现在摄像头可视范围内。

  10.模拟笔试

  (1)模拟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2)模拟笔试前,智联招聘会以短信和邮箱形式向考生发送笔试邀请;考生须点击收到的短信或邮箱里的电子准考证链接进行模拟笔试,电子准考证上有考生信息、正式考试链接及登录账号和密码、“模拟练习”按钮等,考生通过电子准考证上的“模拟练习”按钮进行考试设备测试。

  (3)为确保正式笔试正常进行,在模拟笔试前,考生须登录智联招聘笔试系统,进行模拟演练,因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的考生,导致正式笔试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考生须在模拟笔试时调试完成笔试所需要软硬件,如因考生未参加模拟笔试、模拟笔试未将设备调试到可用状态等原因,导致正式笔试不能正常进行,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11.正式笔试

  正式在线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10:00-12:30

  正式笔试前,考生还是打开短信或邮箱里的电子准考证链接,将电子准考证里的正式笔试链接粘贴到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帐号、密码进行登录。因个人原因延迟登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正式考试设备须与模拟考试是同一台设备,如果临时更换设备,导致无法进入笔试系统参加考试,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2.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于2021年4月22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13.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笔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在正式笔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电脑端摄像头全程开启。笔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笔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用手机开设热点保持网络通畅,笔试结束后与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未与工作人员联系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为保障笔试能够顺利进行,请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切勿切换浏览器、更新浏览器、自动更新系统或重装系统。同时,必须关闭QQ、微信、钉钉、内网通等所有通讯工具及TeamViewer、向日葵等远程工具。不按此操作导致笔试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影响笔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4.笔试行为规范

  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附件2),并下载相应软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仲裁院综合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396701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3963808

  点击下载>>>

1.2021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试须知及考场规则.docx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31日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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