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生理、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学历及荣誉条件
1.45周岁以下,曾获县级教坛新秀、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特级教师等同级别以上荣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聘教师;
2.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第一指导教师)在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曾获全省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原“985工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5.原“211工程”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6.原“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获得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7.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为一本或一段线以上录取的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8.在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曾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
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原“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可参照3-8条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
二、引进计划(附件)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教师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引进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登录问卷星(https://www.wjx.top/vj/rKpqpxh.aspx)完成报名,将报名所需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5M)后上传。请勿重复报名。
2.考核: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面谈:考核成绩80分以上入围面谈(若有技能测试的学科,则技能测试须达到60分),若80分以上的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1.2比例进入面谈。由有引进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达成拟引进意向后考生违约的,须支付5000元违约金。
4.体检: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户口迁为永康居民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1.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其他院校非永康籍的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
2.非永康籍的“985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211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
3.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用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引进非永康籍的人才,未能入住人才用房,且用人单位没有条件提供宿舍的,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学校地址:永康市九龙北路396号
咨询电话:13858936563(王老师),15888913389(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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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永康五金技师学院)人才引进岗位表.docx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