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前身是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是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本科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高校。
学校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3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91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4个江西省一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校本部共有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博士900余人。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近3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1)岗位01-岗位28: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17时。
(2)岗位29-岗位31(博士研究生岗位):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时。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可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相应岗位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如:应聘专业技术岗位01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填写相应岗位的《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岗招聘报名表》《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岗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②个人简历;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④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或2021届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1份;⑤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中共党员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出具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奖项证书、科研业绩等。
四、资格审查
1.岗位01-岗位28
(1)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6月2日17时前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不低于3:1的比例,如未达到比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计划数。
2.岗位29-岗位31(博士研究生岗位)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
1.岗位01-岗位28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60%。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2.岗位29-岗位31(博士研究生岗位)
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及程序进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根据考核排名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及其他
1.岗位01-岗位28
(1)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其档案存放于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子女入学待遇。
(2)其他
①基本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②基本聘期内,须按“非升即走”政策进行考核。
2.岗位29-岗位31(博士研究生岗位)
(1)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按《江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享受相关待遇。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核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招聘考核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五)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xnu.edu.cn)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各岗位联系方式见上表;人事处:0791-88120181王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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