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进行2022年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4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7名,管理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unang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务系统下载的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4月5日为截止日期。从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须对应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的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A01—A17(专任教师)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40%和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湖南省经济社会、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形势,以及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现场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试讲环节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2)岗位B18-B20(实训教师)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50%和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湖南省经济社会、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形势,以及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技能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3)岗位C21-C2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和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湖南省经济社会、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形势,以及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技能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和答辩展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的理论宣传阐释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个人综合素质特长,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其他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A01-A17岗位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名为序,B18-C24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为序)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人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46144、82946122(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946125(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