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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023年第1号)

时间:2023-03-27 14:28:27 点击: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授予权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除外):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的博士、教授,经议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完成相关文件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五)辅导员岗位干部经历要求:

  1.博士辅导员: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含)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有1年(含)以上高校全职聘任的学生处、团委、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2.硕士辅导员: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含)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含)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以及经认定与此相当的学生干部岗位;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全职聘任的专职辅导员、学生处或团委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通知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岗位01-1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由丽水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岗位14-2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日截止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适时组织考试考核。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lsxyrsc@lsu.edu.cn

  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

  报考人员应规范邮件主题,选择岗位后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报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岗位01-13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14-22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2)报名需提供《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专业由学校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5)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入围考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需提供手签的《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开考。

  (三)考试

  1.岗位01-13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注重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岗位14-22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可采取上机答题、技能展示、讲课、笔试等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人事处人才处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5.本次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一)学校网址:https://www.webvpn.ls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二)联系电话:人事处联系电话:0578-2276051(朱老师)、0578-2276220(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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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docx

2: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丽水学院

  2023年3月17日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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