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共11名。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才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淮南联合大学2023年第二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岗位表》
三、人才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为淮南联合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rs.hnuu.edu.cn/zp.html)。所有应聘人员需在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后登陆系统,认真阅读应聘须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复审时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等材料。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材料;国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后至7月14日17:00前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4日18: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7月22日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地点在淮南联合大学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学校大门东侧约200米)。复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测试
专业技术岗主要采取专业测试的形式,综合考核考生的基本信息、专业背景、教科研能力、教姿教态、对教材的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等,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能力。专业测试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通知。
个别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实际人数参加专业测试。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上午8:30开始。
专业测试地点:专业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专业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淮南联合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正式审批聘用手续。
五、监督
成立淮南联合大学2023年第二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554-6862612。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招聘政策解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专业和学历要求由淮南联合大学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nan.gov.cn)、淮南联合大学网站(http://www.hnuu.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554-6862608(淮南联合大学)
0554-6664251(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淮南联合大学2023年第二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岗位表.xlsx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联合大学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