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2182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5400人。图书馆馆藏图书143.8万册,电子图书77.8万册,古籍善本3万余册,是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教学医院。现有16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7家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92人,硕士生导师1296人。荣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4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5人,“青年岐黄学者”6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5人,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70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2018、2019年连续两年首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人,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的2024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的适当放宽;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sdu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5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6日11:00—5月10日18:00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以及提交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11:00—5月9日18:00
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系统里打印《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确认后方可安排考场、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可提供税前一次性奖励、购房补贴;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
(三)对于优秀的青年博士,学校可提供税前10-20万元补助金,享受济南市3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等待遇。其中TOP2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济南市人才政策规定的购房补贴(一次性15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最长补贴3年)、3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等待遇。
(四)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为师资博士后,享受济南市(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共支持24个月)和学校博士后有关待遇。
(五)学校全职博士后(包括“预聘-长聘制”博士)分为特别资助、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类,实行年薪制(15万元-40万元/年)。对于出站留校的优秀博士后,根据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提供相应层次的补助金和科研启动经费。
六、咨询方式
学校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531-89628730
邮箱:zyydxzhaopin@sina.com
各岗位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进行咨询。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模板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