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动我院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主要培养重庆及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学院目前设有二级系(部)5个,包括艺术表演(文化传承)系、艺术设计系、文化和旅游管理(文化传播)系、学前与艺术教育系、基础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截止目前,学院建立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等专业群5个,招生专业22个。其中:国控专业4个(艺术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早期教育)、市级骨干专业4个(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市级实训基地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艺术实训基地、艺术设计实训基地)、市级教学资源库3个(艺术教育、艺术设计、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艺术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1个(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示范专业点2个(川剧表演、秀山花灯),良好的专业建设基础能为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发展空间。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类(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岗位、专职辅导员类岗位共计4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2年以上,是指与区县或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且在岗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9日9:00至2019年7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cyzyzp@126.com(邮件标题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3.报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规范填写《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二)资格初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http://www.cqyixiao.com/)公告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2:1的岗位,于2019年7月底前组织开展考试考核,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院研究,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组织开展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2019年8月3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非遗楼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各100分,方式如下:
教师考核岗位(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依次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结构化面试;
专职辅导员类考核岗位依次为:公共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主要检测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教育政策及相关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科目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行专业科目测试人选。
艺术类教师岗位采取实际操作、专业展示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等综合情况。实际操作根据相关岗位特点,测试现场安排进行;专业展示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按照45分钟课程准备。
非艺术类教师岗位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说课+试讲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按照45分钟课程准备。
3.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比例为3:1,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考试考核各科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3:1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1。凡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公示考试考核成绩时一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院校所学课程表盖章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或合同佐证)、职业资格证书;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持《同意(诚信)报考事项》(附件4)等。
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含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专职辅导员类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笔试测试、专业科目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公示及递补事宜
(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主动放弃资格,作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正式录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 王老师:62335661,62335662
本简章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上半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同意(诚信)报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