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师)5名,专业技术人员(教辅)11名,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财经大学官网(http://www.gufe.edu.cn/www/)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到2019年7月23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9年7月24日9:00至2019年7月25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zp.gufe.edu.cn/urp-int,建议用火狐浏览器)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填写和提交报考信息(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上传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之后等待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与缴费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24日9:00至2019年7月26日12:00。
资格初审一般在接受报名后12小时内完成,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2小时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学校人事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8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及港澳地区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1)应聘岗位有考试等级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复印件1份;
(3)应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学校人事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8室)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同时凭缴费收据进行缴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由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1)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
①外语学院岗位:葡萄牙语知识。
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岗位(岗位代码为B20190201、B20190202、B20190203):计算机专业知识。
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岗位(岗位代码为B20190204):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知识。
④计划财务处岗位:会计业务相关知识。
⑤国际学院岗位:全英文考试。其中管理人员岗位:管理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
⑥后勤处岗位(园艺):园艺及相关知识。
⑦后勤处岗位(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及相关知识。
⑧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4)分值:按百分制计分。
(5)时间:另行通知(见贵州财经大学官网)。
(6)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并缴费确认后,请于2019年8月1日9:00点至2019年8月2日16:00进入“贵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zp.gufe.edu.cn/urp-int)”打印准考证。
(8)应聘人员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见贵州财经大学官网)。
面试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财经大学官网(http://www.gufe.edu.cn/www/)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所有招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本方案所指年龄、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0851-88510351,0851-88510353监督电话:0851-8851036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财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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