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岗位1,男性2人,入驻男生宿舍
岗位2,女性2人,入驻女生宿舍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本科毕业院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其中本科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的,毕业院校按照国内毕业高校认定);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应聘者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以后;
6.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或专兼职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7.应聘人员需在应聘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证书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39.107.112.36:89/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下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文件以本人名字命名: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③主要学生干部证明;④本科毕业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证明(学校主页简介截图);⑤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⑦报名人员请扫二维码缴纳报名费100元。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4.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验单项评分低于60分者、第二环节论文写作和面试考核任一项评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如已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专职辅导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生处、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327或(0519)86330024
常州大学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