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教态仪表等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一是复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二是对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体检:体检医院为珠海市三甲医院,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投诉电话:0756-3629826。
(二)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所有聘用的教师,统一由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局)在全区的公办中小学内调配。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⑴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⑵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⑶放弃聘用资格的;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⑸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⑹出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在岗证明(样式)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