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共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7:30。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到电子邮箱zstzjb6@vip.163.com(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命名)。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报名表》(附件2),需由本人手写签名,同时提供word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
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等。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证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实践经历证明,干部、社团任职经历证明,奖学金证明,所获奖励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科研与学术材料、党员证明等,择优提供,总共提供不超过10项;
社会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所获奖励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科研与学术材料、党员证明等,择优提供,总共提供不超过10项。
7.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以上要求的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网络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网络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具备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人员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其教育背景、专业素养、政治面貌、实践工作经历、干部社团任职经历、所获奖学金、奖励、科研论文等情况,以及视频表现等情况,确定入围考试人选。符合报考资格的社会人员根据其教育背景、专业素养、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奖励、科研论文等情况以及视频表现等情况,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的材料原件),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或现场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无生授课和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授课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备课,授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面试者对教材的分析、理解以及教学策略方法的运用。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核面试者的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个人仪表气质等。
3.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4.考生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5.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公布:考试结束后在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其他
1.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取消或放弃体检考核及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6.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务必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管理好行程,避免前往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考前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吴老师,0760-86219005
监督投诉电话:冷小姐,0760-86736214
附件:1.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岗位表.docx
2.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期)报名表.docx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