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邮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未达开考要求职位计划的通知
根据《高邮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高邮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未达开考要求,需要核减、取消的职位计划公布如下:
鉴于《简章》规定: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上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紧缺专业教师岗位,按照规定降低开考比例。
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4职位,原计划招聘1名,实际无人报名成功,相应取消招聘计划1名;高邮市实验小学03职位,原计划招聘1名,实际报名成功1名,相应取消招聘计划1名;
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1职位,原计划招聘3名,实际报名成功8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1名;高邮市高邮镇中心小学02职位,原计划招聘2名,实际报名成功4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1名;高邮市农村中学01职位,原计划招聘8名,实际报名成功20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2名;高邮市农村小学01职位,原计划招聘9名,实际报名成功25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1名;高邮市农村小学04职位,原计划招聘8名,实际报名成功16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3名;高邮市农村小学05职位,原计划招聘7名,实际报名成功5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6名;高邮市农村小学06职位,原计划招聘7名,实际报名成功15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2名;
上述被取消职位的原报考通过人员,可对照有关条件于2017年4月16日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