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面试。在区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面试总要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以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幼儿园教师岗位另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键盘弹唱、简笔画、讲述故事。键盘弹唱、简笔画、讲述故事三项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20%,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
键盘弹唱备选曲目为扬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弹唱曲目36首,考生现场抽取一首弹唱,用时6分钟。
讲述故事,考生根据指定的题目稍作酝酿后进行有感情的讲述,用时10分钟。
简笔画,考生根据指定的绘画主题集中作画,用时10分钟。
面试集中时间:2017年5月21日上午6:30。
面试集中地点:扬州市江都区职业教育集团实训楼四楼会议中心(仙女镇新都南路,张纲返坎河南,江都区公安局北侧)。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5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206室领取(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要求,每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二、计分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
若得分为非整数,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监察局0514-86552393,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805818,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教育局监察室0514-86532745。
四、其他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将通过“江都教育网”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江都教育网(http://www.jdjy.cn)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angdu.gov.cn)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五、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