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岗位代码 |
学段学科 |
性别 |
笔试成绩 |
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 |
171609 |
12 |
小学英语 |
女 |
75.5 |
是 |
170910 |
17 |
幼儿园 学前教育 |
女 |
64.5 |
是 |
171013 |
17 |
幼儿园 学前教育 |
女 |
64.5 |
是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25日(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四、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递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五、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人员,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