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仪征市大仪镇中心幼儿园招聘教职工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大仪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经大仪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老师和保育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保育员均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户籍不限。
三、招聘计划:专任老师2名,保育员6名。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报名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优先录取;
3、报名保育员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育婴师资格证书的可优先录取;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胜任本岗位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②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③参加非法组织的;④其他不适宜招聘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大仪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填好并发送至邮箱1920609270@qq.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镇招聘工作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7年7月8日上午8:30-下午15:00至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大仪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3861061。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其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二)笔试、面试。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及权重:
(1)学前教育专业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占70%);
(2)学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各学科主要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占30%);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大仪中心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2、教师岗位面试内容:
(1)说课:现场提供教学内容,5分钟准备,然后开始3-5分钟说课。
(2)特长展示:电子钢琴演奏、唱歌、跳舞、简笔画、讲故事、粉笔字、手工或其他等。
(3)成绩计算:总分100分,说课、特长展示各占50%。
3、保育员岗位考试内容:笔试:以相关保育基本知识为主。面试:当场解答日常卫生常识及操作流程。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仪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精神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以及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大仪镇中心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4、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再继续聘用。
5、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将在公布栏或网站中公布。
2、所有招聘人员正式录用后,将由大仪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岗位统筹安排。
3、本招聘简章由大仪中心幼儿园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861061
附件:
下载:2017年大仪中心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7月3日
下载:2017年大仪中心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