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17年幼教招聘简章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省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为了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师资队伍,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新招录3名幼教公益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工作岗位为特殊儿童语言康复师,要求品行端正,有爱心、自愿从事残疾儿童幼儿教育工作;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殊教育或者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审查
请有意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报名表》。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2-2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海门市北京中路1388号市残联502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3-81261985。
市残联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三、考核录用
考核:由市残联组织考核,择优确定预录对象;
体检:参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录用: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录用。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性质待遇
岗位性质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录用人员有工作经历者试用1个月,无工作经历者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按政府办文件执行,以上人员均参加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海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