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各岗位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7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各岗位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0人,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具体由招聘单位在考前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连云港开放大学:0518-85803591;
2.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5810183;
3.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0608;
4.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8-85987052;
5.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8-85817772;
6.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0518-85985011;
7.连云港市规划局:0518-85526189;
8.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18-85454546;
9.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79。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表.xlsx
2.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3.2017年专项引才活动专场招聘会安排表.docx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