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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苏州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时间:2021-01-28 14:22:10 点击:

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报名、笔试等工作程序,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通过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查阅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查询网址:http://moodle3.suzhou.edu.cn/szedu2021recruitment)。进入面试者请按照《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附件1)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面试资格证。

2.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于资格复审前2天16时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2)。

3.凡“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确保每日查询风险等级)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的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前2天16时前,主动向苏州市教育局报备,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相关岗位的面试及领取资格证相关工作另行安排。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选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逾期则不予递补。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

3.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打印并签署《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已取得的本硕毕业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并按序排列。

(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9年、2020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并按序排列。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并按序排列。

(6)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提供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提供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复审程序

考生携带《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以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防疫要求,须由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表》由选聘单位统一打印。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

2.形式内容:面试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岗位所需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在招聘面试中“进入体检”人员。

2.时间地点:苏州市体检中心(广济路240号市立医院北区原三院旁边新楼),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xlsx

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江苏教师招聘交流群:812272781


作者:江苏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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