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院)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2月1日至4月10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日至4月12日。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2日至4月12日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将来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面试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①《江苏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在读证明);④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和试讲。
面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公共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试讲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进行命题(题目会提前告知考生),试讲时间30分钟,考生需准备课件,试讲时还要进行适当板书,试讲结束要回答评委提问。
面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占40%、试讲占60%计算。(成绩可登陆我校(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凭身份证号查询)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院)人事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进人手续(2021年毕业的博士生,必须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博士学位并到江苏省委党校报到),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苏职称[2016]1号规定定级聘用。省委党校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合计20万元。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谢汝欢咨询电话:025—83380389,15851883688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机关纪委联系人:戴伯成
监督电话:025-83380209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