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考专业课教师统一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若该学科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对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清凉路50弄11号,同济立交桥南,同济中学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缺额时,在报考该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19—86644867,联系人:吴老师。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3日)。
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或者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四、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
考生凭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通知书”,到招聘学校报名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生报名时不得变更笔试报考学科岗位。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