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43号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1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
4.招聘对象为2014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jy23—jy32岗位的,可放宽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灌南宾馆对面)。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申报教师资格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jy01—jy04岗位的专科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吋照片2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费用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师岗位的考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中专校专业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时间: 2016年6月4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在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jy23—jy32岗位)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不同专业岗位采用相应面试形式如下: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100分。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
(3)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人员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2016年6月10日,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2016年6月11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6月9日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选岗。
1.聘用灌南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在聘用的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物理教师岗位前2名),参加灌南高级中学选岗聘用考试,考试形式为上课,满分为100分,此学科中上课成绩第一名者首先聘用。
2.聘用其余岗位教师。灌南高级中学聘用后,其余人员再按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
选岗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中专专业课教师在选岗聘用后,须在三年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后果自负。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