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豫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示
宿豫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豫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示。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8月3日-4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地点:宿豫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④本人1寸照片2张。上述①—③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同时,考生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原则上应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2张。
三、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
根据《简章》规定,为避免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特规定递补考生资格复审的地点:宿豫区教育局503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现场签署《信用承诺书》,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核查报告1份,信用核查报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宿豫区信用办出具,地点:宿豫区总工会工会楼一楼大厅(宿豫区江山大道56号),如有疑问,请咨询:84465607/84456619/80986502。
五、面试时间:8月7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宿豫区燕山路南侧,宿豫区客运东站东侧)。
附件:2016年宿豫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2016年宿豫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