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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招聘简章(25名)

时间:2019-09-05 17:13:47 点击: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详见《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即1983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严格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等其它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0:00时—2019年6月26日24:00时。报考人员登录http://183.64.107.107:6066/wansedu2019/index.php?zsdwid=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进行查询。

    (三)初审报名资格。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19年6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照片审核。照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6月2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于2019年7月2日9:00起至7月3日24:00登录http://183.64.107.107:6066/wansedu2019/index.php?zsdwid=1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考务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2019年7月1日17:00前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同时安排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相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根据1:3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人数×专业能力测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或属于紧缺急需人才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2.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前往,但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审查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者的,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其中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5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在考察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3)4827166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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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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