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合同教师招聘通告
经研究,决定招聘2020年晋江市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等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严格控制聘用总量,坚持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各单位要根据2020年秋季生数变化情况,科学做好合同教师招聘,在2020年秋季预测编制总数内,可根据学校实际适当调整需求学科。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拟聘用合同教师需求情况见2020年秋季晋江市合同教师需求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2017年9月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要求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2020年报考我市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中招聘岗位栏为“晋江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报名状态栏为“初审通过”对象)。
3.经报市政府同意,未报考晋江市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可按照2020年度全省统考晋江市公办教师招聘时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执行,凡符合该岗位条件的皆可应聘,即不再要求“晋江籍需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和非晋江籍需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的条件。
4.职业教育文化课教师参照中学教师资格岗位条件执行;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供在企业中的3年社保缴交证明),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中“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不要求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四、招聘条件
(1)新聘用的合同教师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具备相应学历:特教、幼儿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小学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学、职校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3)专业对口。其中,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教师专业要求执行,特殊教育的音乐、体育教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小学的音乐、体育教师专业要求执行;对毕业专业为“教育学类”的应聘对象,可以按其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聘。
(4)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其中,中学合同教师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2017年9月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受聘原聘用学科岗位的(如原聘用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现仍受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可直接予以聘用;如受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备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的认定参照《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附件2)和《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3),并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办法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原则上,各单位如有需求,应优先聘用招聘对象中的第1.和第2.类对象。各单位采取直接引用全省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单位面试方式择优聘用;本年度参加公办教师招聘考试落聘人员无法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由用人单位面向符合合同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8月15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20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②《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参加2020年全省统一笔试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未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人员无需提供);③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县级计生证明、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合同教师自被聘用起,统一确定为三级合同教师,属于首轮3年聘用期满的合同教师可参评一级、二级合同教师。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合同教师的每月工资水平分别达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100%、70%、50%。
2.合同教师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单位规定发放。
3.聘用单位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一般为9月份,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4.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聘用单位按月造册,经教育局审批后,送市财政统一发放,按月足额汇入个人银行账户。劳动合同终止后,聘用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5.合同教师实行等级考评,根据季度绩效、年度考核情况,由市财政分别发放考核等级奖励金。
6.担任班主任的合同教师,根据班主任绩效考评情况,由市财政发放班主任绩效奖金。
7.聘用学校为乡村学校的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8.合同教师和在编教师在请假、评优评先、名师推荐、培训培养、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但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对象或条件的,以复审结果为准。
2.新聘合同教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晋江教育网公告公示栏)。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合同教师招聘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尚未聘用的,可于8月18日携带合同教师审批表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由市教育局发布求职信息,供尚未招满的用人单位参考。
4.用人单位和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首签采用固定期合同,统一为3年(含试用期)。2017年9月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与新的聘用单位签约的,视为首签,采用固定期合同,统一为3年;如属合同期满原单位需要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6年,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同时,各单位应注意本单位合同教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5.合同期间合同教师不得跨单位流动,其中基层小学、幼儿园的合同教师可由所在教委(育)办统筹使用,允许在所属镇(街道)内各校(园)间流动。合同期内且在非暑假期间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当学年及下一学年度各单位不得重新聘用其为合同教师(合同到期解除聘用关系的除外;聘用单位无需求而主动提出辞退的除外,但需附证明材料);在合同期内且在暑假期间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如果到其他单位应聘的,按新聘合同教师标准条件进行审核和管理。
6.合同期满如聘用单位或合同教师无续签合同意向的,应在8月1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明确。合同期满的合同教师如应聘晋江市内其他公办学校且符合聘任条件的,经用人单位直接审核条件合格后,可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此部分合同教师,可以不办理辞职手续,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同时,无需再实行试用期和进行新聘合同教师体检。
7.其他未明事项根据《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等文件精神执行。
8.合同教师聘用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最终以市教育局复审为准。
9.本通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芳怡,联系电话:85660236。
附件:1.2020年秋季晋江市公立学校合同教师需求情况表.xls
3.2020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5.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doc
晋江市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