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园林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园林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0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培养中专学历园林人才,促进园林发展。园林规划设计、计算机及应用等学科中等学历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1、专业技术岗2、专业技术岗3。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职责见《招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任职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均可,具有相应学科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参与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工作;
7、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2019年6月18日至6月2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http://csgl.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考生咨询时间为6月18日-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电话详见招聘计划申报表。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
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2019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
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6日16: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7月19日,报考人员可到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6:00
笔试时间:7月13日9:00-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园林学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00-下午16:00),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往届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等材料;应届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环节分为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按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6:00
面试时间:8月3日,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8月9日,报考人员可到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及非招聘单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84262746
监督电话:23416162
附件:《天津市园林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申报表》.xls
天津市园林学校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