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在都江堰市2018年服务期满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3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经历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
7.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报名参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等学历材料报名参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结果的相关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者,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3月19日)。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5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