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2021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长兴县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长政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舞蹈等专业优秀教育人才24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9年11月12日之后),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优秀教育人才(以下四个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①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②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③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高校期间至少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④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
以上引进对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三、引进程序与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30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7:00。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cxjyrsk@163.com(命名为:学科+姓名+手机全号)。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组织面试。在面试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21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解题和讲题两个环节)和现场提问两部分。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解题和讲题各占40%,现场提问占2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讲题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测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及录用。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7.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试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及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按路程远近给予应聘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执行。
8.来长工作后,“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可享受长兴县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补贴5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500元/月(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补贴3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000元/月(期限为3年);本科毕业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补贴3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000元/月(期限为3年)。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长兴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