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府令第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高校设点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参与单位共14个,拟招聘人员120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详见《2021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18:00止。
2.报名网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线上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填写的内容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线上资格审核只是对应聘者提供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最终以现场审核材料结果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资格审核地址: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四)材料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1份。报名表在报名系统打印(须双面、彩色打印)。
2.其他提交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可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有相关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教师资格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一份(张)。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职位,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交原件)。
4.现场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汇总后提交给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5.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同时,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面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对象进行结构化面试,考生按照招聘工作小组要求,按时到达相应的场地参加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试室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确定名次。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布体验对象名单。
七、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在体检对象签订协议后现场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组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根据“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政策(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延长试用期一年,第二个试用期内仍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的,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将不接受解约申请。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如因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时间,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9-33871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1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2020.12.15)..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