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参加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师大和广西民大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安排,为充实融水县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融水县赴南宁师范大学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和广西民族大学参加“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
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月4日(含本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3日(含本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3日(含本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2021年1月9日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附件2中的所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报名。
(2)2021年1月16日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参加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在师范类双选会招聘后未招聘到的招聘岗位,届时在招聘报名现场公布岗位)接受现场报名。
(3)2021年1月4日至8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3)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试定于2021年1月9日(和2021年1月16日)在南宁师范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就业双选会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考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对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前来面试。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入的,经县教育局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或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招聘监督电话:
0772-5130966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5123642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附件1: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融水县参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南宁师大师范类、广西民大综合类专场).xlsx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