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8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元月16日至2003年元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5年元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专业目录。
(八)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元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元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9.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通过双选会招聘方式进行。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参加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举办的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双选招聘。招聘工作组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拟定考察人选。
三、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通过双选会、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2021年元月16日(周六)09∶00-12∶00;
3.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
5.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3张。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在招聘会现场洽谈、面试。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
3.体检和考察:双选会结束后,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审批
根据双选、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使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中小学教师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辞职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8、0778-6891609。
附件:
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