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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9-09-19 22:30:56 点击: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五五部署”,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提升我区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加速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255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企、事业单位引才同步推进,政府搭台服务企业自主选才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第一项: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包括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员。重点企业引才条件自定(详见附件4)。

    1.年龄条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博士学位人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学历条件。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

    3.专业资格条件。

    教育类报名参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10年内(即:2009年9月18日以后)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赛课及本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技能大赛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地市级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部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命名的学科优秀教师;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及高考、中考命题专家,其中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需在近10年内(即:2009年9月18日以后)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赛课及本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技能大赛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地市级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说明:上述所获奖项均应为全域性质,例如全国、全省(市)、全区(县),片区的不予以认可)

    卫生类报名参考人员,须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儿科、妇产科、精神科、放射科、超声科、口腔科、五官科、全科等紧缺岗位,职称条件放宽至中级职称。

    第二项: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

    1.年龄条件。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范围。

    (1)在2017年9月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37所)2017年至2020年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

    (2)在世界排名1000名(QS发布)以内的国(境)外大学(详见附件6)2017年至2020年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

    (3)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及进入世界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大学(详见附件6名单排序)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上述院校为国内外联合办学模式的,需经教育部高考直接录取为国内全日制大学生。

    3.放宽条件。大力倡导金融、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专业方向人才应聘。企业招聘岗位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放宽条件。 部分紧缺性或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岗位放宽至本专业综合性大学,其中包括:儿科、妇产科、精神科、放射科、超声科、口腔科、五官科、全科、音乐、体育、美术、法学类等紧缺专业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和重点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4)。

    (二)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原则上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详见附件5)(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认定标准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和在校所学专业结合认定。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须与本专业一致,如:报考教育专技岗位,工作经历应当是教师岗位上的工作。

    3.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普通话等级需满足: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特殊岗位除外)。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测试语委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并于报到之日提供认证原件复核。

    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特殊岗位除外)。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报考之日出具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国外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须在正式报到之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取得博士学位以及不限毕业年限报考的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未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出具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其余人员视为不符合聘用资格,不予以聘用。

    5.岗位设置一览表中对“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资料:如在“岗位”栏(见附件2)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区县级及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岗位需求栏为“初中体育(篮球)教师”,考生所学专业应为“篮球”方向,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为准)为“体育”的,应由毕业院校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体现篮球专业学习方向证明或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如在“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历史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历史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历史方向”的证明,同时原则上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7.引聘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原工作体制限制。(重庆市外生源地的免费师范生,严格执行教师厅〔2011〕1号跨省有关规定)。

    8.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不能报考。

    (三)竞聘方式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和企业岗位。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单位、岗位)竞争、择优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招聘指标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定招聘指标255 个,其中机关镇街所属事业单位16个,教育所属事业单位191个,卫生健康所属事业单位36个,区属国有企业招聘指标12 个。

    三、考点设置及报名

    (一)考点设置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考点分别设置北京地区和重庆地区两个考点,指标使用采取先北京考点后重庆考点的原则,北京地区考点未使用完的指标纳入重庆考点使用。报名参加重庆考点考试的考生根据此次引才工作补充通知所发布岗位报名参考。两次考核未使用完的指标,纳入2020年基础人才招聘计划。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通过后,按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如因考生个人报名信息提供有误,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放宽毕业年限的重点大学毕业生只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北京考点  2019年9月23日9:00—9月29日17:00

    重庆考点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

    北京考点2019年10月10日—11日,9:00-12:00  14:00—17:00(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00—12:00  14:00—17:00,需进行专业测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重庆考点:201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3.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地址:

    北京考点:北京西苑饭店。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

    重庆考点:以届时此次引才工作补充通知发布具体地址为准。 

    (三)报名资料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3.230.36.223:8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报名情况将适时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招聘相关”栏目内予以公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报考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高清晰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发生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引才和公招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招聘工作组将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事业单位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审核结果以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网上审核最后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2:00前。经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10月9日24:00前打印《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因逾期未打印该表而影响现场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终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人才考核应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表》(网上自动生成下载)、身份证及以下资格材料:

    (1)“双一流”建设大学优秀毕业生岗位:

    ①国内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②国内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应证件;

    ③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为国内外联合办学模式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高考直接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相关证明。应届毕业和报名时还未取得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以及学校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若考核通过,须在报到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特殊岗位除外)、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特殊岗位除外);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国外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报到前获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已通过相应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但相关机构暂未发证书的,须由相关资格证书发放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2)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

    需提供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执业证书、人力社保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报考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另须提供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刊登文章的页面。

    凡以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本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红头聘用文件(须有人社部门印章);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卫生健康有进修、规培经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进修、规培单位和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任何一个材料出现虚假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急需高层次和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才,均采取现场综合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招考教师岗位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设置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指标的5:1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同1个岗位最后一名专业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指标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其余事业单位和企业岗位,按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30%。

    2.综合考试考核。考核内容为学科知识(技能)和专业素质择优测试,考试考核过程中可以展示特长、获奖及业绩等情况。考核分值为100分。由考官组现场评分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出考核结果。

    3.企业岗位考核。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置考核所需内容,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聘用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考试考核成绩×70%,折算总分值100分;其余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试考核成绩,总分值100分。考核采取宁缺毋滥的方式,综合考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考官组给予不予聘用意见的,该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经综合考试考核后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调剂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考生。考核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统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企业类岗位体检由招聘企业自行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另需结合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相关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结果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及“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招聘相关”栏目内及时公布。

    事业单位拟聘人员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招聘相关”栏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核结果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企业拟招聘人员,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公示方式及内容。

    八、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属区事业单位招聘的人才报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纳入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国有企业、非公企业招聘的人才按管理渠道纳入相应企业自主管理。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企业签订人才聘用合同,按企业自主规定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者,以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所对应的毕业证的以及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且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延迟报到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可根据人才类别条件要求享受相关住房补贴、安家补助、人才公寓及人才购房等相关人才政策。

    (六)聘用人员需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按照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企业招聘人员,原则上由企业自主管理,辞职辞退需报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引进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九龙坡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引才考务工作服务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及考务工作:023—61968919、619689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服务:15802306128

    附件:

    1.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机关镇街事业单位)

     2.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教育事业单位)

     3.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4.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国有企业)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6. 2019年引进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学校名单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简章附件下载链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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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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