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直属高中教师(储备人才)、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高中教师(储备人才)10名、市直属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高中教师(储备人才)10名(详见附件1:《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储备人才)岗位表》)。被聘用的教师使用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指派到相应学校工作,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教师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
2、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详见附件2:《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高中教师(储备人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并要求应聘者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属同一门类或相近专业。
2、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优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
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附件《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储备人才)岗位表》、《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需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应聘者采用现场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广州华师大厦酒店(原华师粤海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届时根据酒店大厅指示前往报名的具体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直属高中教师(储备人才)、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⑥就业协议书(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除外)。
⑦其他奖惩证书等资料。
报名时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考核
由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现场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者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潮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由潮州市教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汇总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高中教师拟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储备中心、教师(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幼儿园教师拟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约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市教育局、教师使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潮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8-2802395
联系人:陈金敏
附件:
1.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储备人才)岗位表.doc
3.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直属高中教师(储备人才)、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潮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