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2021年通过直接面试招聘高中阶段,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及来宾市、武宣县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文件精神,武宣县拟通过直接面试招聘高中阶段,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69人,定于2021年3月2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组织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2003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武宣县2021年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年、2020年武宣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成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9.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3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9:00--12:00,面试地点设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咨询电话0772-5214436。
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现场报名即时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现场报名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举办招聘会现场安排的的武宣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考场。
面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即可进行现场面试,由引导员引导到候考室候考。
(六)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试教教材是武宣县2021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九)聘用。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2021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十)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武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于2021年6月19日前完成招聘工作。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双选会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772—5212316(武宣县监察委举报电话)。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委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武宣县委员会、武宣县人民政府决定。
附件:1.武宣县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招聘高中阶段、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武宣县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1).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1).xls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