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清河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创设一流的师资队伍,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择优选聘紧缺学科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在岗教师(清河区域内的在职教师除外),有连续3年以上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本人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5、申报清河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申报其他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应聘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应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和应聘条件见《2019年清河区择优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择优选聘教师公告于2019年9月23日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lqh.gov.cn)等网站上和清河广播电台及电视台上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清河区人社局事业股(清河区政府楼402室),电话:024-72115125。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登陆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2019年清河区择优选聘优秀教师选岗登记表》,并粘贴同版彩色照片。提交《选岗登记表》一式2份,个人简历,自荐书,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lqh.gov.cn)上发布。
一人只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在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考察时资格再审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三、择优选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聘教师以面试、综合评定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人员调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择优选聘教师,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如出现2名及以上教师申报同一岗位,按总成绩高低进行先后排名,成绩高者优先。
(一)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材版本为清河区学校使用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试讲题目由评委组面试当天临时研究抽签确定。
面试评委成员临时指定,每组面试评委由7或9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它几位评委给分的平均分数为面试者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所获荣誉评定
对在职教师所获荣誉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5--7名组成,临时指定。
参照下表对所获荣誉情况赋分(各项荣誉中同类荣誉得分不累加,只计算最高分,满分为20分)。
荣誉级别 |
综合荣誉 |
优秀班主任 |
业务荣誉 |
优秀课 |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
赋分 |
5 |
4 |
3 |
2 |
5 |
4 |
3 |
2 |
5 |
4 |
3 |
2 |
5 |
4 |
3 |
2 |
表中的综合荣誉为国务院或教育部与其他部委联合表彰的(省、市、县级的综合荣誉认定同上);优秀班主任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名师、名校长、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优秀课和论文为各级教育学会(或分会)确定评选的。
(三)总成绩
应聘教师总成绩=面试成绩+所获荣誉综合评定成绩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紧缺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出现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编制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的拟聘教师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人事调转、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拟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本人自负。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非自己主观原因除外)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优惠政策
凡被正式聘用的教师,按清河区急需人才对待,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聘用政策,可在同一层级岗位中,高聘到上一个等级岗位。
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