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7人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天长小学等15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5月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国家“一流学科”专业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或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浙江省外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三)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市级综合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获奖,或地市级一等奖的优秀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在职在编教师;
6.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应届本科生须在2021年8月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应届研究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21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2021年4月30日前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两个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9:00-2021年6月10日16: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准备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投递报名材料,杭州市范围内在职教师报名还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11日9:00-12:00。
各招聘单位对材料投递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应聘人员,可在复审结束前向上城区教育局反映。
2.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6月11日13:00-16:00。
上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下发考试通知书,告知考试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各项安排。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由上城区教育局告知理由。
资格审查中被发现有报考信息和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试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上城区教育局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www.hzsc.gov.cn)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统一办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无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保)。
2.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工作日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69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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