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滕州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440名(含1名幼儿园信息技术教师),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6月15日前取得;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届、及2020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滕州或是滕州市生源,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滕州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滕州市外在编教师或其他在职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7:00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通知栏。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 6月18日17:00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中小学教师招聘先进行笔试,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面试前置”,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6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jyrs@z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2-5514029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和专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或非专项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中小学教师招聘进入面试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6、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7、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四);
8、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就业推荐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其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模拟讲课)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中小学公开招聘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模拟讲课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所在面试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讲课两个环节。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人员名单,每个岗位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人员为45人,专业技能测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模拟讲课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2)模拟讲课
模拟讲课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计划为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体检、选岗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不得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在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在线qq留言咨询一 (QQ号:2046877919)
在线qq留言咨询二
附件:
附件一2021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二2021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前置)汇总表.xlsx
附件三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