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三水区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79名。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非编制人员,按《佛山市三水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一、招聘职位详见《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本区公办学校合同期内临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专业名称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为准;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应聘人员须填写《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打包,以“学科+姓名”为邮件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学校指定邮箱。
(二)考试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各学校在考试前提前通知考生。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学校接受资格复审,并现场提交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个人简历。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根据各学校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说课、试讲、答辩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校提前公布(或通知)。总成绩由各用人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依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各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三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用人单位经研究,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各单位公示无误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1年8月31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合同期内的临聘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生可查阅职位表需求表(附件1)获取各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职位需求表.xls
2.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xls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