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9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名,面向社会招聘在岗教师4名。具体岗位、计划数详请见《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方式为"绿色通道"招聘,具体条件参照《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附件2)。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报考在岗教师岗位须从事同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其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或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即可(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上的任教学科一致)。本次招聘专业按照教育部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此《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此《目录》的,由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2021届暂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其毕业证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对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engyang.gov.cn)、珠晖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珠晖教育信息网(http://www.hyzhq.gov.cn/zhqjyj/)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3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6日,每天8: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筹建办公室(衡阳市体育中心正对面)。联系人及电话:邹老师(14789338213);韩老师(18397401868);报名请填写《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①《2021年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和从事同学科教学时间等内容)
(三)资格复审
由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审。严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材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参加面试。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8:00-18:00到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筹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面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面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均为面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面试采取试教加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40分)和专业能力测试(60分);其它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教(100分)。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为岗位相应学科教材。专业能力测试时长:音乐教师岗位10分钟,美术教师岗位3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5分钟。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应专业技能展示。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1:2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含),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5.考生综合成绩:
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试教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如音、体、美教师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其他教师岗位的试教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试教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生综合成绩将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指定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招聘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通过函调或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一旦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进编手续,与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聘用学校。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录用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内,办理工资、社保、编制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资格等级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2.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工作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考务咨询电话:
0734-8336929(珠晖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34-12388(纪委监委)、0734-3331904(区人社局)、0734—8484907(衡阳师范学院学院纪委监察处)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面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等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简章的内容。
5.本招聘方案由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6日
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docx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