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通告
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户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其他说明
(1)截止报名当天已被本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被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路桥区教育局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面向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时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9个岗位,详见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如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三个学科的A岗或B岗报名人数不足,则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相应学科的C岗;初中科学A岗报名人数不足,则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B岗)。因报名人数不足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3月7日改报到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或退回报考费。
(三)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中国路桥网(网址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luqiao.gov.cn)发布。
2.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luqiao.gov.cn)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栏目。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①3月6日:语文、数学与学前教育。
②3月7日:其他学科。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
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
3.报考费
50元/门,共100元。
4.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均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毕业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不含报考中职校考生)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区内非编教师年龄如需放宽的,还应提供《非编教师工作证明》(附件2)。
5.报名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2019年路桥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摄录头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2019年4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核对单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7.联系电话:0576-89210976(区教育局人监科),在报名期间请咨询82903160(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技能测试
测试对象: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五个学科考生。
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初定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事项详见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通知。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
(二)笔试
笔试对象:所有考生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路桥中学
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②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6月30日前公布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3.进入面试办法:
(1)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考生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折算方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
(2)其他学科考生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
四、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等学科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折后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其他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和递补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在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后至考察环节结束,在此段时间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实行递补。递补对象范围仅限于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递补名单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对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及聘用按照前述办法进行。
附件:1.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非编教师工作证明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