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壶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吸收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
1.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4名,其中:教育系统11名、医疗卫生机构19名、县直其他事业单位34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壶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认定。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留置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报考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本次招聘中年龄、服务期限等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壶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相应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红底正面证件照6张。
服务基层项目报名人员,除提供上述证件外,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比例:教育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或者取消;其中按男女1:1比例设置的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转化,如核减到1个岗位仍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男女比例设置,考生无需改报。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或出现报名空缺,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该岗位数,核减的岗位转化为本单位同专业岗位;
报名结束后,将不能开考需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予以公布,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到壶关县人社局改报。
7.信息查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及笔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分设试卷,时间为120分钟。
(1)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等。
(2)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
(3)其他事业单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说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且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所有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依然并列,需加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组织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本次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方可流动。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55—87783190355—8778307
0355—8772221
咨询电话:0355—877868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本招聘公告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1.壶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xlsx
3.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研究生.doc 本科.pdf 专科.xls)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属中高风险地区返壶、来壶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