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83号
为适应职业学校发展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和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www.jlgzx.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职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应聘岗位相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压缩包请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报名邮箱:jlgzxzp@163.com。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8:00—11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⑤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⑥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扫描件。
(4)有关要求
①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7日8:30-11月23日17:00。
3.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24日8∶00-11:30进行陈述申辩。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11月17日-11月24日8∶00-11:3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邮箱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前,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提交证明材料,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补充材料。
6.资格复审通知单打印:资格初审通过者,可通过报名邮箱获取资格复审通知单,并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通知单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5日8:30
11月26日17:00。
7.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在秦淮区教育局和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专业技能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须按照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含复印件)送交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处811室(地址:南京市光华路12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公布。
(2)专业技能成果评分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专业技能成果进行评分。专业技能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及结果将于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学科技能。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模拟课堂教学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成绩的60%。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4)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三)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体检等工作,需按照学校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230003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01
附件:
1、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x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