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教育系统2016年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市教育发展服务,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林芝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优化全市师资队伍结构,为推动林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引进专业及名额
此次共引进12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名额、岗位及专业要求见《西藏林芝市2016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
3、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的本科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度放宽;
6、具备引进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7、身体健康;
四、引进待遇
高校毕业生经引进、录用后,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16年5月13日至5月30日,请有意愿到西藏工作的毕业生及时将报名表、相关材料发送至:lzjyjszk@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电子版1份、大学四年的成绩单扫描件1份、身份证扫描件1份、相关证书扫描件1份。
3、资格初审。由林芝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由林芝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由林芝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根据各高校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须提供报名表原件1份、成绩单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面试合格者暂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拟引进人员,须进行政审。拟引进人员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性,引进人员须与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
(六)确定引进人员
根据管理权限,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档案材料上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未审核通过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进藏工作及工作年限
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藏。引进人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引进计划派遣到各单位工作。
引进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在藏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八)试用期制度
凡引进人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单位上报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宜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林芝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政工人事科。
联系人:杨金元
联系电话:0894--5822399
附件:附表1-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教育系统2016年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引进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