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严重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15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仪表端庄,热爱幼教事业;
3.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是鹿邑县在编教师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5年内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聘用后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鹿邑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
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件传递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日18时
3.报考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就业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无报到证需开具学校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鹿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6)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
以上资料扫描成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邮箱lyjyrsc@163.com,文件夹名称为XXX报考资料。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与考生无法取得联系,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6.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总分为100分。1.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年限内。服务期从办理手续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鹿邑,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按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实施。
本公告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4—7288996
监督电话:0394-7699333
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