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6年教育部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双向选择公开考录公告
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决定组织2016年教育部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双向选择公开考录。现将公开考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
考录对象为2016年西藏生源教育部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三、考录岗位
具体考录岗位计划到报名现场查询。
四、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审表原件一份(需毕业院校或户籍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填报志愿,并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教师培训中心(拉萨市蓝天路,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对面)。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7月20日上午10:00—12:30。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政治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各占45%,时事政治占10%。
(三)考务工作
1.此次考试考点设在拉萨市(详见准考证)。
2.考试命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
3.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厅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赴考点巡视考务工作。
5.对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七、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教育厅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专业需求计划与录用人数,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教育网(http://www.xzedu.com.cn)进行公示。
(二)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并经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持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发放的派遣手续、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报到。
2.在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经有关部门核查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其录用资格。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3.因公示、政审等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经双向选择、公开招考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及未参加考试的毕业生,由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5.自愿报名在那曲、阿里、昌都教学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免试派遣。
6.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可填报志愿,参加双选考试,如在2016年9月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的,可根据志愿和考试情况派遣;9月5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待取得毕业证后由教育厅统筹调剂。
联系人:刘小温
联系电话:0891—6599502,18673164301
附件:西藏自治区2016年教育部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政审表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