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补充公告
一、由于《香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中,涉及信息技术(011103)、心理健康(011202)、旅游服务与管理(011301、011302)、学前教育(011401、011402)、会计(011502)、电子商务(011601、011602)、计算机应用(011701、011702)、汽车运用与维修(011801、011802)等岗位未明确与教师资格证匹配范围,为了方便考生确定上述岗位与教师资格证匹配范围,特明确如下:
考生在报考信息技术(011103)、心理健康(011202)两个岗位时,应持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高中教育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在报考旅游服务与管理(011301、011302)、学前教育(011401、011402)、会计(011502)、电子商务(011601、011602)、计算机应用(011701、011702)、汽车运用与维修(011801、011802)等岗位时,应持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
二、通过笔试、面试,已取得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2022年应届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8月20日前持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层大厅(新开街20号)履行备案手续,逾期未备案的,即使通过公示,也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本岗位由此产生的缺额,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出现并列,参照《香河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四条第(八)款明确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