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春市友好区赴外公开招聘第三中学教师公告
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坐落于美丽的林都——伊春,学校创办于1959年,伊春市首批重点高中、伊春市基础教育名校、省级示范高中、黑龙江省课程改革样本校。学校共有42个教学班,在校生2200余人,专任教师177人,高级教师52人,特级教师1人。学校以新课程改革为主线,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高考成绩连年攀升,重本入段率50%以上,本科入段率达到99%,实现了生源的良性循环,饮誉林都。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事业持续稳步发展,经市委编制委员会批准,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赴哈尔滨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2022年友好三中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仰坚定。
(二)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学历要求:2019-2022年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批次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需求一致,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六)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10.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
(七)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7日11:30分,未按期报名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5月17日14:00。
3、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地点:(1)校内考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2)校外考生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需填写《2022年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赴外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学校或单位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传到yhszwanted@163.com邮箱(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网上报名不合格者将在三日内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者,网上报名合格者需按招聘公告的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需携带《2022年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赴外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报名咨询电话:蒋校长13846690405
张主任13945893293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区教育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紧缺学科达不到3:1的,经招聘方案核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是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高考模拟试题(英语不含听力)。现场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入围资格考查。根据各招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末位名次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事宜,笔试成绩在现场进行公示。
(二)面试:面试采取仿真试讲形式,试讲内容为相应层次科目现行教材知识,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体检。面试成绩在现场进行公示。
招聘单位与拟进入政审、体检的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与往届毕业生签订录用意向协议。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落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且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